(一)农民教育
1.农民文化教育。对农民开展扫盲教育, 在农民中进行业余中小学文化教育。
(1)农民扫盲教育。黑龙江省从1946年冬, 根据东北行政委员会关于开展冬学运动的指示, 首先从牡丹江地区开始, 组织农民开展冬学识字运动。50年来黑龙江省扫盲工作, 经历了识字运动、三次扫盲运动高潮, 调整整顿时期的扫盲教育, 新时期的扫盲教育等4个阶段。到1985年, 总计扫除文盲3 415 628人, 文盲率由1949年的80%, 下降到13.3%。1994年, 扫盲工作通过国家验收后, 省教委制定了高标准扫除青壮年文盲规划。即从1995年起, 用3年时间将青壮年文盲率降到1%以下。1995年经省或市(地)代省检查验收, 有45个市、县、企业为“高标准扫除青壮年文盲单位”。1995年10月9日, 国家教委通报表彰黑龙江省扫盲工作取得的成绩, 并奖励100万元人民币。
(2) 农民业余中小学教育。农民业余中小学教育, 是在扫除文盲的基础上逐渐发展起来的。1951年3月, 东北人民政府教育部发出 《关于冬学转为常年农民业余学校的指示》后, 开始出现了农民业余小学。到1954年, 全省农民高小班达1.5万人。1958年省教育厅提出农、市民普及高小教育方案, 推动了农民业余小学的发展。1960年哈尔滨市参加农民高小班的学员达32万人。1982年, 省工农教育办提出:重点办好农民业余教育初等学校, 相应发展农民业余初中教育。从1983年起, 在广大农村已经建成县、乡 (镇)、村三级办学体系。到1985年全省农民业余初等学校小学班达3 915所, 毕业生65 919人, 在校生123 704人, 专职教师1 240人; 农民业余中学初中班达519所, 毕业生8 007人, 在校生11 805人, 专职教师54人, 兼职教师772人; 农民业余中学高中班6所, 毕业35人, 在校生275人, 专兼职教师20人。1995年1月23日, 省教委下发了 《关于加强农村成人初等文化技术教育的意见》。要求凡年龄在15~30周岁的脱盲人员、三、四年小学肄业人员, 应参加农村成人业余中学班学习。小学班由行政村举办, 也可由乡集中办, 以学习文化为主, 同时学习必要的科技知识。
2.农民技术教育。农民技术教育主要是以农民和未经过专业培训的农村基层干部、农民技术员、专业户、示范户和乡镇企业职工为对象, 所进行的农业科学技术教育。以普及推广科学技术为主, 开展应用技术培训; 开展岗位培训和从业技术资格培训; 有计划地开展学历教育。
(1)科技下乡活动。随着 “科教兴国” 战略方针的实施, 农业技术推广部门、大中专院校和科研部门实行农科教结合, 开展科技下乡活动, 通过科技承包、技术咨询、科技扶贫等多种形式, 把新技术推广与农民培训结合起来, 既培养了人才, 又推动了当地经济的发展。1985年以来, 仅农业系统结合推广新技术, 每年举办各类(种植业)技术培训班, 培训人数即达100多万人次; 各级农业部门, 群团组织 (科协、妇联、共青团)发挥各自的系统优势, 组织 “科技之冬”、“科普之春”、“科技致富”、“双学双比” 等活动, 通过科技讲座, 印发科技资料,举办 “科技大集”和农业科技知识大奖赛等多种形式, 普及科学技术, 起到很好的作用。从1981年以来, 每年参加科技之冬活动的农民达三四百万人次, 达到每户一个种田明白人。
1995年, 全省接受实用技术培训的青壮年农民达656.19万人次。其中, 农村知识青年达239.57万人次。在此基础上, 各地加强了专业化培训力度, 全省共培训农村专业化人员94.84万人, 乡企职工58.34万人, 农民技术员6.28万人, 农村基层干部5.89万人。
(2) 农民技术学校。随着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开展和深化, 广大农村开始出现了学习实用技术的高潮, 农民教育进入了以职业技术教育为重点, 以相应的文化教育为基础的发展阶段。在全省范围内, 逐步开始形成了县、乡 (镇)、村三级办学的农民教育新体系。
县办农民技术学校, 是属初级农民技术学校层次, 1985年全省县办农技校近40所, 在校生1.1万多人, 中长班50多个, 短班130多个, 教职工达756人, 其中, 教师546人, 校舍建筑面积3.4万平方米, 教学生产用地近200公顷。1985年以后, 条件较好的县办农技校试办了中专班, 条件成熟的升格为农民中专。乡 (镇)办农民技校是农业实用技术培训基地。1995年发展到981所, 在校生51.3万人, 教职工2 000人, 其中专任教师600人。办成实体校的有569所。村办农民文化技术学校, 是农民业余初等学校, 是综合性的基层农民教育设施。全省共有9 668所, 培养各类学员23万多人, 有教职工2 538人, 其中专任教师2 249人, 兼职教师2.2万多人。为了进一步提高乡 (镇) 成人文化技术学校质量和办学效益,使学校向规范化方向发展, 1995年3月28日,省教委制订了 《黑龙江省示范乡 (镇) 成人文化技术学校暂行标准》, 对学校的组织领导、办学任务、教学设施、教师配备、实习基地、经费等做了具体规定。同年11月17日省教委批准安达市万宝山镇、讷河市进化乡等16所农民文化技术学校为省级示范性乡 (镇) 成人文化技术学校。
3.农民中等专业教育。1970年黑龙江省成立第一批 “五七” 大学57所, 1976年高达595所, 10年间毕业42 088人。1980年经过整顿后, 还有60所,到1981年全省60所 “五七”大学全部改办农村建设学校。1982年减至53所。1983年3月, 省教育厅和省工农教育办首批批准10所农村建设学校改办农民中等技术学校, 1984年4月改称农民中等专业学校(简称农民中专)。到1985年全省有15所农民中专,12所农民初级技术学校可招收中专班, 以后又有一批农民初等技术学校改办为农民中专。据1985年统计, 农民中专毕业3 511人, 在校生26 508人, 教职工529人, 专任教师233人, 兼职教师76人。农民中专是不包分配的正规化农民技术学校, 为农村培训经济发展所需要的中等技术人才, 招收具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乡村基层干部和农村知识青年, 根据各校条件和当地人才需求, 分别设立农学、牧医、园艺、财会等专业。全脱产班学制2年, 毕业生发给国家承认的中专毕业证书。
4.农民技术资格证书教育。即绿色证书教育。根据农业部 〔1990〕 12号文件 《关于开展农民技术资格证书制度试点工作的意见》精神, 1991年3月省农牧渔业厅在庆安县开展水稻专业农民技术资格证书教育的试点。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 在全省逐渐展开。培训对象是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的村级干部,农民技术员、科技示范户和技术骨干和具有一定实践经验的农村知识青年, 学员学完规定3—4门课程,经考试合格, 由县考评委员会发给结业证书。经一年的生产实践, 达到了岗位规范要求的考核标准, 经县考评委员会审议通过, 由县人民政府颁发农民技术资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