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农民协会
民国 15~19年 (1926—1930年), 上海、嘉定、川沙、南汇、奉贤、松江、金山、青浦、崇明等县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 组织成立了以农民为主体的农民协会, 分别推选执行委员、农民协会会长。有的县选了副会长、秘书长。入会人数据松江、金山、青浦、嘉定等县农协统计有2 000多人。农协团结贫苦农民, 开展农民运动。民国 16年(1927年)2月, 崇明西沙部分农民为解决吃饭问题,共产党员陆铁强、农民协会会长龚翰元率领农民自卫军和农民400多人, 冲击金字圩的龚姓、黄姓两家地主的收租仓, 打开粮仓、夺回稻谷50吨, 分给了农民。民国16年 (1927年) 冬至19年 (1930年) 8月,中共江苏省委特派员陈云、周慰农和共产党员吴志喜、沈金山、刘晓、李一谔等, 分别与当地的农民协会会长率领农民军, 组织2 000多名群众, 发动了西沙、小蒸、外冈、庄行、新街、泥城暴动。分别击毙了小蒸镇上的大地主汪倾千、胡祖文, 捣毁了练塘催租局、葛隆镇警察支局, 烧毁了地主的剥削账单和一些房子。群众斗争很英勇, 但由于敌强我弱, 受到反动派的血腥镇压, 农民运动遭到失败, 农民协会相继解散。
上海解放后, 在中共上海市委领导下, 1949年8月30日, 召开了上海市郊区临时农民代表会议, 成立了上海市农民协会筹备委员会。1950年3月9日,上海市郊首届农民代表大会在法华镇中共上海市委党校礼堂召开。大会选举产生了市郊农民协会执行委员会委员63名, 候补委员11名。执委会推选常委17名, 正副主任3名。
上海市郊新市、江湾、大场、吴淞、真如、新泾、龙华、高桥、洋泾、杨思等10个区和当时属江苏省管辖的上海、嘉定、宝山、川沙、南汇、奉贤、松江、金山、青浦、崇明等10个县, 在1949年8~10月, 亦先后建立农民协会筹备委员会, 分别选举产生农协筹委会主任。1950年初, 各区、县成立以贫农、雇农为主体的农民协会。农民协会在土地改革运动中发挥了骨干作用。以后, 随着农业合作化运动的发展, 各区、县成立了党委、农业生产合作部, 农协职能逐步减弱。到1954年, 各级农协机构先后自行消失, 活动也逐步停止。
当时, 农民协会的主要任务是: 发动和团结农民群众, 积极开展活动, 市郊农协组织发动10万多农民抗御台风灾害, 恢复农业生产。为灾民解决木头1万余根, 黄豆种650多千克, 肥料30万千克, 大米28.335万千克。1949年冬, 市郊组建供销合作社, 农协积极动员群众入社, 到1951年底, 社员人数发展到11.5万人。并督促供销合作社搞好物资流通, 帮助农民发展生产, 限制中间剥削。市郊农协还协助政府建立基层民主政权, 废除保甲制度。在土地改革前夕, 农协发动农民积极投入减租减息运动。据龙华、新泾、真如、大场、江湾、吴淞、新市等7个区的统计, 共减租2 000余石, 使地租按原价降低了1/4。对地主斗争的讲理会共开了71次, 参加讲理的农民1.3万人, 打击了地主各种非法破坏活动。1950年冬起, 在土地改革中, 按照党组织确定的工作步骤, 农民协会积极开展工作, 胜利完成土地改革, 废除了封建剥削的土地所有制。自1952年起, 农协在互助合作化运动中发挥骨干带头作用,踊跃参加互助合作骨干培训班,参加骨干培训班的6 000多名会员,带头参加互助组、初级社和转入高级社。农协骨干都是办社的骨干,其中大多数成为合作社的管理干部。
1951年冬,上海市农民协会与中共上海市委郊区工委合署办公。1954年5月,中共郊区工委设农业生产合作部,市农协保留名称,撤销机构。同年11月,市农协工作结束。各区、县也作相应变革,农协工作相继停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