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农村党支部建设的历史进程
中国共产党农村党支部是党联系农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农村各种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广东从1923年全国第一个农村党支部——中共顺德支部建立以来,便开始了长达68年的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漫长而曲折的历程。特别是新中国成立以后,广东农村党支部得到了进一步的巩固和发展。在农村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中,特别是在改革开放的伟大实践中发挥了领导核心作用和战斗堡垒作用。
新中国成立前,广东农村地下党组织就有一定的基础。随着广东的解放,党员数量大量增加,部分党组织思想不纯、组织不纯的问题也日益暴露出来。在这种形势下,根据1951年华南地区第一次组织工作会议的部署,广东农村开展了历时三年多的整党工作。这次农村整党分初步整党和深入整党两个阶段进行。初步整党结合土地改革运动进行,目的是分清敌我、建立党支部的核心领导; 深入整党,主要是为了分清党群,弄清党员历史,提高党员质量,纯洁党的组织。据统计,在参加初步整党的18 540名党员中,有3 040名被清除出党,有677名受到党纪处分,有63个农村党支部被解散; 在参加深入整党的14 944名党员中,有1 644名被清除出党,占11%,有634名党员受到党纪处分,占3. 44%,有23个农村党支部被解散,占支部总数的1.25%。通过整党增强了广大党员的阶级觉悟,确立了党支部在农村的领导核心地位,提高了党支部的战斗力,保证了土地改革、恢复和发展农业生产、对农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等任务的顺利完成。1955年后,广东各级党组织认真贯彻第 一次全国农村基层组织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明确了过渡时期农村党支部的任务,整顿了落后支部,确定了农村党支部的组织形式,促进了农村党支部建设工作的顺利进行。到1956年底,全省农村党支部从1950年的1 605个发展到17 631个,农村党员从1950年的13 000人发展到285 988人。
1957年以后,广东农村基层党组织在党的“鼓足干劲,力争上游,多快好省地建设社会主义”的总路线指引下,组织和带领群众在农村社会主义建设中,充分发挥了建设社会主义的积极性、创造性。同时,由于“左”的错误思想的指导,也给农村党组织建设带来了两个方面的影响: 一是1957年的反右和1959年的反“右倾”运动波及农村,在大规模的急风暴雨式的群众斗争中,一部分党员和基层干部被错划为“右派”,有的被指责为“右倾保守”,遭到错误的批斗,挫伤了他们的积极性; 二是农村基层党支部在领导“大跃进”运动和人民公社化运动中,不同程度地存在着瞎指挥、浮夸风等问题,使农村各项工作蒙受了不应有的损失。针对这些情况,1961年以后,广东农村普遍开展了整风整社的群众运动,较好地解决了农村基层干部中的“五风(共产风、浮夸风、命令风、干部特殊化风和瞎指挥风)”问题,纯洁了农村基层党组织,健全了农村党支部的各项工作。到1963年底,全省农村基层党组织发展到22 250个,其中公社党委1 441个,大队和生产队党支部(总支)20 809个;农村党员发展到488 772个,占农村人口的1. 4%。1964年以后,农村整风整社发展为“清政治、清经济、清组织、清思想”的“四清”运动。这次运动虽然对进一步解决农村干部的思想作风和经济管理等方面的问题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由于把多种性质的问题归结为阶级斗争在党内的反映,错误地处理和打击了大批农村基层干部。仅据1964年9月份对381个已结束“四清”运动的公社统计,就有23 406名干部靠边站,10 091名干部被降职,1142名干部被撤职,244名干部被开除出党。
1966年“文化大革命”爆发后,广东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蒙受了严重的损失。“文化大革命”一开始,揪斗“走资派”之风很快蔓延到农村,在短短几个月内,大批农村基层干部被打成“走资派”,许多农村党支部名存实亡。1967年以后,形势进一步恶化,在“踢开党委闹革命”的口号下,取消了公社党委和农村党支部,建立了公社革命委员会和大队革命委员会,中断了党的组织生活,农村党组织处于瘫痪状态。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根据宪法和中央的指示精神,取消了人民公社,建立了乡镇政府,建立乡镇党委、管理区(村)党支部(总支)。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工作重点由过去以“阶级斗争为纲”转移到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组织和带领群众贯彻执行改革开放的方针政策,大力发展商品生产,壮大集体经济,走共同富裕的社会主义道路。1991年,全省农村基层党组织已发展到60 215个,其中乡镇党委1 647个,管理区(行政村)党支部(总支)22 204个;农村党员已发展到1 299 366人,其中管理区党员886 623人。据1991年对1 644个乡镇党委、8 600个农村管理区党支部(总支)和328 996名党员调查,自身建设和两个文明建设搞得好和比较好的乡镇党委有1 574个,占95.7%;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好的和比较好的支部(总支)有8 089个,占94.1%;合格和基本合格的农村党员有326 982名,占9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