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农机供应网络建设
1.省农业机械供应公司。黑龙江省于1959年10月成立省农业机械厅后, 省农业厅即将农业机械物资供应站移交给农业机械厅管理。1960年省农业机械供应站改为供应局, 下设金属材料、非金属材料、工具设备、运输、秘书、统计、财务等科, 并设仓库。除负责供应农业机械物资外, 还负责供应材料和设备、工具等物资。在供应局下设配件公司, 负责维修配件供应工作。1962年3月将配件公司划归修配局,将供应局各科与制造局的工业生产管理部门合并, 成立生产高度局, 1962年7月又在农业机械厅原供应局的基础上, 组建了黑龙江省农业机械公司 (以下简称农机公司), 统一管理地、县农业机械物资供应站。省农机公司设立质量检查、物价、秘书、财务、半机械化农具、配件、加工、统计、材料、储运、农具等11个科。
1966年 “文化大革命”开始后, 黑龙江省农机公司停止了业务工作。1968年将原农业厅、农业机械厅、水利厅、水产、气象等部门的物资供应业务合并到一起, 成立黑龙江省农业物资供应站, 1969年改为农业物资公司。农业物资公司设在农机公司原址, 下设办事、政工、计划、财务、保管、运输6个组。
1971年撤销了黑龙江省农业物资公司, 恢复了黑龙江省农机公司。随着业务的发展, 增加了经营指导、劳资、保卫等科, 加上办公室、政治处、财务、供应、商检、农机、配件、保管、运输、总务等13个科、室。1979年黑龙江省农机公司为与全国统一名称, 改为黑龙江省农业机械供应公司 (以下简称农机公司), 并将7个地、市级农业机械供应公司改为省公司的直属分公司。省农机公司业务范围扩大, 人员增加, 成立了党委和工会, 业务科室调整为经理办公室、农机、配件、供销、商检、财务、储运、经营管理、劳动工资、保卫、房产等11科, 室。
1981年, 按省政府改革农业机械物资流通体制的决定, 省农机公司由经营单位改为行业管理单位,库存物资拨给各县公司。1985年按国家城市经济体制改革精神, 省农机公司又恢复经营业务, 同时也负责行业管理。
1986年以后, 农机经营项目增多, 给省农机公司带来了生机, 每年平均销售小型拖拉机达3.5万台,1990年销售额达6.6亿元, 到1995年销售额达15.3亿元, 成为全省发展农业机械化的重要后勤保障。
2.地(市) 农业机械供应公司。1961年商业和供销系统将农业机械管理业务交回农业机械厅。这一年在接收各县商业部门人员、物资的基础上建立了56个县级农业机械物资供应站, 当年又新建4处,县级站达到60个。并按经济区划, 建立了哈尔滨、牡丹江、齐齐哈尔、黑河、合江5个地 (市) 级农业机械物资供应站, (以下简称供应站), 为省农业机械厅供应局直属二级站, 分别管理60个县站, 负责所辖各县农业机械物资的储备, 调拨、分配、供应和业务指导工作。1965年撤销了哈尔滨供应站, 新建绥化供应站, 省直属二级站仍为5个。
“文化大革命”期间, 省直属二级站改为农业物资供应站, 并下放给地(市)管理。1971年又恢复为地(市)农业机械公司 (以下简称农机公司)。1972年地(市)农机公司发展到8个, 有松花江、绥化、嫩江、合江、牡丹江、黑河、大兴安岭地区和齐齐哈尔市农机公司。
1979年地 (市)农机公司名称改为农业机械供应公司, 不经营业务, 主要抓行业管理, 除大兴安岭地区农机公司外, 其余7个地 (市)农机公司均改为省农机公司的直属分公司, 人员由省农业机械管理局管理, 财、物由省农机公司统一核算。
1984年根据省经济体制改革精神, 分公司又恢复经营, 同时分别下放给所在中心城市和行署领导。1984年将牡丹江分公司下放给牡丹江市领导。1985年将合江、嫩江分公司分别下放给佳木斯、齐齐哈尔市领导, 并与当地市公司合并; 将绥化、黑河、哈尔滨分公司分别下放给绥化、黑河、松花江行署领导,成为地区公司, 加上大兴安岭、伊春、大庆农机公司, 共有9个地 (市)级公司 (哈尔滨、双鸭山、鹤岗、七台河、鸡西5个市农机公司按县级公司对待),成为本地 (市) 的农业机械物资贸易中心, 既开展经营业务, 又同时负责统筹、协调、监督、服务于县公司的行业管理和业务指导, 在业务上归省农机公司领导。1986年以后, 开放经营。1990年地 (市) 农机公司达到13处。到1995年地 (市) 农机公司增加到14处。
3.县(市) 农业机械供应公司。1961年黑龙江省农业机械厅接收商业、供销社系统移交的56个县的农业机械商品、库房等固定资产和经营业务人员。在此基础上组建了第一批县农业机械物资供应站 (以下简称农机供应站)。同年又在哈尔滨、牡丹江、佳木斯、齐齐哈尔等4个市新建了一批县级农机供应站, 县级农机供应站达到60个, 占县 (市) 总数的90.9%。1971年县农机供应站改为县农业机械公司(以下简称农机公司), 随着县、市建制的变化和哈尔滨、齐齐哈尔两市在6个县级区建立了县级农机公司, 1977年县级农机公司最多达到81处。1979年县级农机公司改称县农业机械供应公司。1985年经过调整, 有县 (市) 级农机公司73处。随着农机化事业的发展, 到1995年, 黑龙江省县 (市) 级农机公司发展为78处。
4.乡(镇) 农业机械供应站。1958年, 汤原县国营商业部门, 在县城北面, 与县城相距105公里的鹤立镇, 建立一处乡 (镇)工业器材供应站。主要经营农业机械物资, 支援了边远人民公社的农业生产建设。1961年鹤立镇工业器材供应站划归鹤岗市农业机械局领导, 改为鹤立镇农业机械物资供应站 (以下简称农机供应站), 是黑龙江省最早的一个乡 (镇)农机供应站。黑龙江省农机公司总结推广了鹤立的经验, 到1965年先后在甘南县平阳、巴彦县兴隆镇、北安县通北镇、桦川县星火、五常县山河屯镇、双城县庆城村、宁安县东京城镇、五常县拉林镇等地建立了乡 (镇)农机供应站8处。1971年发展到49处。青冈县建12处, 是建乡 (镇) 农机供应站最多的县。他们普遍建立乡、镇网点后, 疏通了流通渠道, 扩大了服务范围, 增加了销售额, 方便了用户。全省总结推广了青冈经验, 到1972年末, 乡、镇网点有了较大发展, 全省达到476个, 并出现了多种形式, 有县农机公司直接下伸的网点77个; 公社农业机械站兼营的网点306个; 供销社代营的15个; 人民公社、生产大队自己开办的网点39个以及其他形式的39个。1978年乡 (镇) 农机供应网点发展到572个, 其中县农机公司下伸的325个, 公社农业机械站兼营的186个, 供销社代营的21个, 人民公社、生产大队自办的36个, 国营商业设代销点4个。双城县建网点最多, 共25个, 达到社社有点。1983年, 黑龙江省农业机械管理局, 根据农业部和商业部的指示精神,决定将公社农业机械管理站、修配站和供应站合并为公社农机管理服务站, 做到管理服务一条龙, 企业经营, 自负盈亏。经过两年调整, 有215个公社农机供应站合并为管、供、修“三合一”的农机管理服务站。
1985—1995年,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 全省有839个各种形式的乡镇供应网点。形成了布局比较合理, 渠道比较畅通的供应网络。
5.农业机械商店。黑龙江省的省、地、县三级农机公司建立后, 均开办了门市部, 以方便顾客, 扩大销售, 做到批零兼营。改革开放以后, 省农机公司建立黑龙江省农机销售服务中心, 设有展销厅、洽谈室、市场信息中心等部门。各市 (地)、县农机公司共设农机商店104处。到1995年各行各业以及城乡个体户兴办的农机配件商店遍布城乡村屯, 全省共有7万多户。
1995年, 黑龙江省在整顿农机销售市场和维修市场中, 各地克服重重困难, 积极与技术监督、工商等部门紧密配合, 取得了显著效果。全省共取缔销售点2家, 维修点6家; 抽检农机销售市场农机产品合格率由过去的18.4%上升到3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