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养猪业
福建的养猪业居畜牧业之首,主要猪种:地方品种有福州黑猪,福安花猪,莆田黑猪、槐猪,官庄花猪,武夷黑猪,闽北花猪,平潭黑猪等;从国内外引进的中约克、大约克、汉普夏、杜洛克、施格、大白猪、长白猪(兰特瑞斯)、太湖猪等。猪种资源丰富,分布广,全省各地均有饲养。新中国成立初期,养猪是农民的主要家庭副业,其规模是“一户一猪、一亩一猪”,生猪生产得到发展。1955年,全省生猪存栏数247万头,比1949年增长94%。人民公社化后,无偿平调农民养猪,兴办集体猪场,生猪生产下降,1959年生猪存栏数只相当于1949年的水平。“文化大革命”期间,提出许多限制家庭养猪政策,养猪生产再度受挫。1975年,省人民政府重申“积极发展集体养猪,继续鼓励社员家庭养猪”的方针,由于社员养猪饲料未能得到有效解决,猪的存栏数虽然有所增加,而出栏率、产肉率低,1977年生猪出栏率和每头猪平均产肉量仅分别为50%和38公斤。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后,养猪专业户和工厂化饲养迅速发展起来,广泛运用先进科学技术,使养猪业有了新的发展。1995年,全省生猪存栏数1 101.51万头(能繁母猪66.71万头),为1949年的8.34倍,比1978年增长65.37%。猪肉产量102.83万吨,占肉类总产量的81.2%。与改革开放前的1977年相比,猪肉产量增长4.8倍,生猪出栏率从50%上升到120.9%,相当于全国平均水平;商品猪平均头重从54.55公斤增至80公斤;胴体瘦肉率也从38%提高到45%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