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两起两落阶段1955—1967年
新中国成立后,甘肃省农业区划工作与全国一样,曾两起两落,曲折发展。
第一次农业区划工作的兴起是在1955年。当时,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公布了第一个五年建设计划,在全国出现了按科学规划发展社会经济的形势,为了加快农业发展,农业部邀请有关专家,研究因地制宜发展农业生产,把全国划分为黄河、秦岭、白龙江以北;黄河以南,淮河以北;淮河、秦岭、白龙江以南三大片,在深入研究各地区农业生产基本条件的基础上,提出不同的发展方向和目标,为制定《1956到1979年全国农业发展纲要》(草案)提供了科学依据。当时,我省也因地制宜研究了农业生产布局,促进了农业发展。后因1958年“大跃进”,搞瞎指挥,实事求是的科学作风遭到破坏,农业区划工作也就中止了。
第二次兴起是在60年代中期。1964年上半年中央和国务院相继召开会议,研究第三个五年计划初步设想和全国农业长期发展规划。提出要大力发展农业,基本解决人民的吃穿用问题。要求各地科学地制定农业发展规划,动员广大干部深入农村调查研究,种“试验田”,搞“样板田”,全国又开展了农业区划工作。甘肃省1965年5月成立了省农业区划委员会,先后组织150名有关科技人员、专家分别在酒泉地区、高台县和兰州市红古区进行区划试点。在酒泉的区划试点中,除编写了综合农业区划外,还搞了水文、水利、地貌、畜牧、农机、气候、草场、土壤、畜牧、小麦、棉花等11个单项区划,九个专题研究和一份关于酒泉地区发展农业若干建议,其他试点的内容也大致相同,为制定该地区的农业规划提供了必要的科学依据。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农业区划工作被迫中断,机构撤销,资料散失,农业区划事业与全国一样再次遭受挫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