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第三层次——大众诗
张打油的《咏雪》和李白的《静夜思》,不合乎五绝的四则模式诗律,“律眼”既不“对”也不“粘”。然而,谁也不能否认它们确是好诗。
当代报刊上的五绝、七绝中的相当一部分诗,并不属于第一层次的诗,因为它们并不合乎严谨的五绝、七绝的模式诗律;也不属于第二层次的诗,因为它们的“律眼”既不“对”也不“粘”。但它们之中确也不乏好诗;这些诗富有时代的气息,能反映出时代的强音。
古代的大量古体诗(古风),也并不属于第一层次的诗,因为它们并不合于严谨的模式诗律;也不属于第二层次的诗,因为它们的“律眼”既不“对”也不“粘”。但它们也都是好诗,它们反映了古代人的真实生活,抒写了古代人的真实情感!
以上所述的这些诗,笔者主张它们是第三层次的诗,或曰“大众诗”。
大众诗的具体特征是:❶不受24则模式诗律的束缚;
❷“律眼”既不“对”也不“粘”;
❸应当具有五绝、五律、七绝、七律的矩阵形式;
❹首句可押韵也可不押韵;
❺二、四、六、八等偶数句押韵;
❻其它的奇数句原则上不押韵,但也可押韵;
❼原则上用平声韵,特殊情况下也可用仄声韵;
❽也包括四言诗、六言诗等。
大众诗暂归为第三层次的诗,并不意味着其低下一等。“第三层次”只意味着突破了一些固有的传统格式的束缚。由于突破了这些束缚,它们就更合于广大青少年和诗词爱好者的胃口,使得这些诗易学好懂,更宜于抒发胸怀,更易于走入大众之中,也更便于弘扬中华民族的诗歌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