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
在诊疗护理过程中,因医务人员诊疗护理过失,直接造成病员死亡、残废、组织器官损伤致功能障碍的事故。 未造成上述不良影响的治疗错误,称为医疗差错。根据1987年6月29日国务院关于《医疗事故处理办法)的通知中规定,在医疗护理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属于医疗事故: ❶ 虽有诊疗护理错误,但未造成病员死亡、残废、功能障碍的。 ❷ 由于病情或病员本质特殊而发生难以预料和防范的不良后果。 ❸ 发生难以避免并发症的。 ❹ 以病员及其家属不配合治疗为主要原因而造成不良后果的。造成医疗事故的原因可分为,医疗责任事故和医疗技术事故。 医疗事故发生后,医疗行政单位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及时、认真地做好调查研究和分析、鉴定工作,做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确,处理得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