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通志纲要书名。金梁纂。1册。1925年铅印本。不分卷。系黑龙江通志长编百五十册的内容提要。分作大事志、沿革志、疆域志、山川志、建置志、风俗志、户籍志、田制志、物产志、实业志、官制志、财政志、教育志、选举志、交涉志、交通志、武备志、人物志、艺文志、金石志等20门。志下有目,简单扼要地叙述清末民初黑龙江省各方面的情况。可供地方史研究者,以及新方志的编修工作者们参考。(参照金梁条) 黑龙江通志纲要二卷。民国金梁撰。金梁久宦东三省,热衷于清朝掌故,长辽政焜,尝令各属纂辑乡土记。备续《盛京通志》,又以《吉林通志》尚有所遗,每欲取而补辑之。民国九年 (1920),孙烈臣督黑龙江,以黑龙江省通志事相属。金梁设局北平,五年搜罗,先集志料作长编,一百五十册,三百余万言。题曰《黑龙江备志》。后又以全书卷帙过多,复录其纲要二卷,先行付刊,题为《黑龙江通志纲要》。《黑龙江备志》迄今未刊,大部分内容见于《黑龙江志稿》。《黑龙江通志纲要》民国十四年 (1925)铅印本。全书二卷,分二十类,为:大事志,沿革志,疆域志,山川志,建置志,风俗志,户籍志,田制志,物产志,实业志,职官志,财政志,教育志,选举志,交涉志,交通志,武备志,人物志,艺文志,金石志。每志下附有诸小目。此志虽征引史料宏富,然考证甚疏。有1960年黑龙江省图书馆油印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