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证券公司
专营证券业务的全民所有制金融机构,具有独立的法人地位,其宗旨是为正确引导社会投资,为国家、企业多渠道筹集生产、建设资金,支持国民经济发展服务。成立于1980年8月1日。1990年8月20日经中国人民银行清理整顿验收合格,恢复营业。公司注册地址为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注册资本金人民币1500万元。公司的服务对象主要为黑龙江省内各类企业及广大投资者,并依据“立足龙江,南联北开,筹资融资,振兴经济”的原则,面向全国开展筹资融资业务。其业务范围为:代理证券发行;自营、代理证券买卖;代理证券还本付息和红利支付;证券的代保管和证券的鉴证;接受委托代收证券本息和红利;证券贴现和证券抵押贷款;证券投资咨询;人民银行批准的其他业务。公司根据业务活动的需要,在省内齐齐哈尔、牡丹江、佳木斯等11个市、地建立了88家证券业务代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