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义明1941~
广东肇庆人。1949年迁居澳门。中学时曾担任《中国学生周报》澳门通讯组总干事,并曾两次当选为 “全澳童军庆祝童军节” 大会主席。1962年参加在香港举行的敏才演讲比赛,获得第二名。中学毕业后,在澳门多间学校担任教学及行政工作,长达17年。其间曾进修师范及葡语课程。1980年考入澳葡政府教育司,在私校辅助处任职,后因工作杰出获澳门总督马俊贤颁授劳绩勋章。1984年就读澳门东亚大学公开学院文学士学位课程,1987年5月毕业。1989年2月,由澳门总督文礼治委任为政府教育改革技术委员会委员,参与 《澳门教育制度纲要法建议案》 的草拟工作。同年5月和翌年5月,两度陪同澳门私立学校校长代表团赴葡萄牙,了解该国教育状况。兼任新澳门学社理事长、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咨询委员会外邀成员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