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松坚1902—1986
原名明春。广西巴马县人。1924年参加学运和农运。1927年8月领导农民暴动。1929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2月参加百色起义。历任凤山县苏维埃主席、县委书记,右江特委常委、红21师政治工作委员会主任兼61团政委,师党委常委、副师长,右江下游党委书记,滇桂黔边区党委书记。1935年5月赴上海向中共中央局汇报工作,8月在上海被捕。1937年8月经党组织营救出狱后入延安中央党校学习。1938年初任广西省工委书记兼组织部长。5月在南宁被捕,11月获释后历任广东省委组织部总干事,北江特委书记,广东区党委委员,粤桂边区特委书记,广州市委书记,广东区党委副书记兼农委书记,粤赣湘边党委副书记兼军委副主席,边区纵队副司令和北江临时行政委员会主任。建国后历任韶关市军管会主任,华南分局组织部副部长,纪检会副书记,中南局监委委员,广西省政府委员兼民政厅长,广西区政协副主席和全国政协委员。1986年11月20日在南宁病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