鲍宣距闭使者案
西汉哀帝元寿元年(公元前2年),丞相孔光巡行园陵,属下的官吏奉有诏令,允许在驰道当中行进。负责京师地区治安的司隶鲍宣外出遇见,不知其有诏令许可,吩咐属吏扣押了丞相掾史,将他们的车马没收,被控诉为摧辱丞相。案件由御史大夫负责审查,他属下的御史中丞、侍御史到达司隶的官府,要逮捕鲍宣的从事,而鲍宣闭门不让他们入内,因此又被指控为拒闭使者,不遵行臣下应该具备的礼节,犯有大不敬、不道罪,关进廷尉所属的监狱。博士弟子济南王咸在太学前面举幡,上写“欲救鲍司隶者会此下”。召集太学生千余人,在入朝的日子里拦住丞相孔光的车队,又守阙上书,称鲍宣为政刚直廉正,请求赦免他的罪行。哀帝闻讯后决定将鲍宣减死罪一等,处以髡钳(断发、钳颈)刑,迁徒到上党郡长子县去居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