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试卷的印制高考管理制度之一。为严格保密制度,保证考试的公正、严肃,国家教委对高考试卷的印制做出如下规定: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必须根据国家保密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安部、新闻出版署、文化部、轻工业部制定的《印刷、复印等行业复制国家秘密载体暂行管理办法》第六条,选定试卷保密印刷厂。保密印刷厂须在所属省级保密局注册备案,办理《许可证》,并在国家教委考试中心备案。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试卷印刷,须办理《准印证》。保密印刷厂在试卷印刷至启用前,必须实行全封闭,所有接触人员必须隔断与外界的一切联系。保密印刷厂须指定专人保管试卷及参考答案与评分标准的清样、校样、成品、废品、印版等物品,严格各道工序的交接手续。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由一名主任或副主任负责,并派专人监印,以保证保密措施的落实和试卷的质量。保密印刷厂要保证试卷印制质量,装袋科目和数量要准确,密封要牢固,封章要清楚。试卷、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封面须标明绝密字样,并注明解密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