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柔请名案
三国魏明帝时,高柔任廷尉。当时有关狩猎的法令规定很严,宜阳典农刘龟私自在禁地内射兔,他的功曹张京到校事官那里告发了他。魏明帝没有公布张京的姓名,只把刘龟逮起来,关入监狱。高柔上表请求公布告发者的姓名。明帝大怒说:“刘龟竟敢在我的禁地内狩猎,应当处死! 我把刘龟送交廷尉,你便当拷打审讯,怎么还来请示告发者的姓名,难道我会平白无故地逮捕刘龟吗?”高柔说:“廷尉要执法公平,为天下示范,怎么能因皇上的喜怒而破坏法律呢?”重又上奏,文辞含义深刻恳切,明帝终于感悟,就公布了张京的名字。高柔马上回去审讯,将刘龟和张京分别判了罪(据《三国志·魏书·文帝纪》:黄初五年初令谋反大逆乃得相告,其余皆勿听治,敢妄相告,以其罪罪之。所以张京告刘龟射兔虽是实情,也有罪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