骨伤病因
骨伤病因包括引起人体发生损伤及筋骨关节疾患的外来因素和内在因素。早在《内经》中就指出“坠堕”、“击仆”、“举重用力”、“五劳所伤”等是损伤致病因素。损伤筋骨及关节疾患虽多由外来因素所致,但却与内在因素有一定的关系。
外来因素 是指从外界作用于人体而致病的因素。外来因素主要是外力作用,但与外感六淫及邪毒感染等有密切的关系。
(1) 外力作用: 外力作用于人体的皮肉筋骨、脏腑经络,可引起各种损伤。《证治准绳·疡医》卷之六引载元·刘宗厚云:“打扑金刃损伤,是不因气动而生于外,外受有形之物所伤,乃血肉筋骨受病。”故外力作用是引起损伤的主要发病因素。根据外力性质的不同,又可分为直接外力、间接外力、筋肉牵拉、积累外力等四种。直接外力所致的损伤发生在外力接触的部位; 间接外力所致的损伤发生在远离外力接触的部位;筋肉突然强力牵拉亦可造成损伤,如跌仆时股四头肌突然强力收缩可引起髌骨骨折;积累外力也可造成劳损或骨折,《素问·宣明五气论》云:“久立伤骨,久行伤筋。”久行久立,长期姿势不正确的操作,或肢体受到持久的、反复多次的牵扯、摩擦、扭转等,均可产生过度疲劳,损伤气血,或损伤筋骨,如长期弯腰工作、持续负重等可致腰部慢性伤筋; 远行可致足部劳损而引起跖骨疲劳骨折等。
(2) 外感六淫及邪毒感染: 外感六淫诸邪或邪毒感染均可致筋骨、关节发生病损。例如,损伤后风寒湿邪的侵袭,可引起腰部和四肢关节疼痛或活动不利。《诸病源候论·卒腰痛侯》云:“夫劳伤之人,肾气虚损,而肾主腰脚,其经贯肾络脊,风邪乘虚,卒入肾经,故卒然而患腰痛。”《仙授理伤续断秘方》云:“损后伤风湿支节挛缩,遂成偏废。”“损后中风,手足痿痹,不能举动,筋骨乖纵,挛缩不舒。”说明各种损伤可因风寒湿邪乘虚侵袭,经络阻塞,气机不得宣通而反复发作疼痛,或筋肉萎缩挛硬,关节活动不利,或关节松弛无力,肢体功能障碍。外伤后再感受毒邪,可引起局部和全身感染,而出现各种变证。如穿破骨折伤口污染,若处理不当,极易引起附骨痈疽。
内在因素 是指从内部影响于人体的损伤因素。年老体衰、气血虚弱、肝肾亏损、骨疏筋萎者比年青力壮、气血旺盛、肝血充盈、肾精充实、筋骨坚强者容易发生损伤及筋骨关节疾患。如《正体类要·正体主治大法》云: “若骨骱接而复脱,肝肾虚也。”认为肝肾亏损者容易致习惯性脱位。又如《伤科补要·脱下颏》云: 颞颌关节“若脱,则饮食言语不便,由肾虚所致。”说明颞颌关节脱位往往与肾虚有关。气血虚弱、肝肾亏损患者,往往还可使骨折迟缓愈合。
损伤及筋骨关节疾患的发生,有的往往是内外因素综合的结果,如漏肩风多为年老体弱,血不荣筋,加之突然扭闪或劳动过度而诱发,亦可由于感受风寒湿邪而致病。不同的外在因素,可以引起不同的损伤及筋骨关节疾患。但由于内在因素的影响,同一的外在因素所引起病损的种类、性质与程度又有所不同。如跌仆时臀部着地,老年人因肝肾亏虚,骨松筋萎,故容易引起股骨颈骨折,且骨折后愈合迟缓; 青少年则较少发生。所以损伤及筋骨关节疾患的发生,虽然由于外在因素的作用,但亦不能忽视机体本身的内在因素,只有正确理解外因与内因的关系后,才能对损伤及筋骨关节疾患有正确的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