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字词:

 

字词 香港最高法院
类别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释义

香港最高法院

1844年设立,最初仅设首席法官1人,至1874年增设法官1人,至1912年才设置法官3人。1976年通过最高法院条例,始将最高法院分为上诉庭(或称上诉法院)和原讼庭。详见〔香港最高法院上诉庭〕和〔香港最高法院原讼庭〕。


香港最高法院

香港对一切民事和刑事案件均有管辖权的审判机关。1844年正式启用。由一个原讼法庭和一个上诉法庭组成。原讼法庭在刑事和民事方面的管辖权均无限制;上诉法庭负责审理上诉案件和裁决等级较低的法庭所提交的法律问题。最高法院法官是按察司,首长是首席按察司。参见[最高法院原讼法庭]、[最高法院上诉法庭]、[按察司]。

随便看

 

文网收录3541549条中英文词条,其功能与新华字典、现代汉语词典、牛津高阶英汉词典等各类中英文词典类似,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中英文字词句的读音、释义及用法,是语言学习和写作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Ctoth.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2021023879号 更新时间:2025/8/16 12:16: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