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土论on acclimatization中国传统农学思想之一。早在13世纪以前人们就已经形成了“风土”的概念,它包括了上自气候下至土壤等条件,也就是作物生长的自然环境。 古人认为在引进新作物或推广新品种时,既不要忽视风土论,也不要“唯风土论”。如果忽视风土论,就会因盲目引种而造成不可弥补的损失。反之,“唯风土论”就会阻碍从异地引进新的作物种类和推广新品种,不利于作物和品种的交流,也不利于农业生产的发展。明代《农政全书》的作者徐光启积极提倡作物种类及其品种在不同地区间交流和推广,以利农业生产的发展。他在从异地引进新的作物种类和推广新品种的实践中曾进行过科学试验,如在上海对乌桕树作过采种试验。试验成功后,他说:“此法农书未载,农家未闻,恐他树亦然,宜逐一试之。”徐光启作了大量引种试验: 他把甘薯从南方推展到北方,又成功地将芜菁移种上海;他还在上海大力提倡栽种女贞,在天津大规模试种水稻,都收到了很好的效果,不但冲破了“唯风土论”的错误观念,还证明了南种可以北移,北种也可以南移,提高了对风土论的认识。徐光启承认佳种良法也有的“风土不宜”,但只是极其少数,不过“千百中之一二”,必须努力进行试验,尽量发挥人的主观能动作用,而不要以风土不宜为借口。徐光启很称赞马一龙《农说》所讲的:“故知时为上,知土次之,知其所宜,用其不可弃;知其所宜,避其不可为,力足以胜天矣。” 风土论 110 风土论所谓“风土论”乃是中国古代有关异地引种必须注意引种地和引入地的气候和土壤条件的理论。这里所说的 “风”指的温度和雨量等气候条件,“土”则指的是土质、地势等土壤条件。风土论是人们在长期农业生产实践中,对生物有机体和外界环境条件相统一的基本原理的认识与利用。人们在长期生产实践中,逐渐懂得了这样的道理: 每一种作物的不同品种都要有适合自己生长发育的环境和条件;反过来说,自然界也各有适于不同作物和品种生长发育的生态环境。因此,在从异地引种时,必须充分注意原引种地的“风土”条件,才能取得引种的成功。但是,不能以“风土”条件的限制为借口,反对异地引种。中国在宋元时期,为了解决急骤增加的人口的衣被原料问题,曾经有过异地引种苎麻、木棉的举措,并且在部分地区已经取得了异地引种苎麻、木棉的成功,许多人都“深荷其利”。但是,也有部分地方引种不成功的实例,于是就有些人以“风土不宜”为借口,抱残守阙,反对异地引种。当时的一些农学家,为了扫除异地引种苎麻和木棉的思想障碍,曾经批评了 “风土不宜”的观点,如元代的《农桑辑要》和王祯《农书》都曾经批驳过“风土不宜”之说,从而推动了苎麻,特别是木棉的推广。 中国在明代又从异地引种了玉米、花生、甘薯、烟草等新作物。在异地引种过程中,再次遭致“风土不宜”之说的非难。明代的农学家徐光启在《农政全书》中对“唯风土论”再一次地进行了批判,并为正确的风土观奠定了理论基础。其一,徐光启认为,风土条件对某些作物和品种的异地引种,是有一定限制作用的。但是,这类作物和品种极少,只是“千百中之一二”。这一观点我们可以称其为“有风土论”。其二,徐光启在《农政全书》中用大量引种成功的实例,对“唯风土论”进行了批判,同时也指出引种不成功的,并不是“风土不宜”,而是“种之不谨”或“不得其法”的缘故。这一观点可以称其为“不唯风土论”。其三,是强调在异地引种时,要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作用。徐光启引丘浚的话说:“土性虽有宜不宜,人力亦有至不至,人力之至,亦或可以回天,况地乎。”这就是说,即使“风土不宜”,特别是土性不宜,还可以用人力改良土壤,改变土性,使不宜的土性,变为适宜的土性。只要发扬人定胜天的精神,就可以缩小风土的限制作用,搞好异地引种,为人类造福。 ☚ 粪壤论 古代农书 ☛ 000092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