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字词:

 

字词 加拿大1959年种子立法
类别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释义 加拿大1959年种子立法

1959年,加拿大重新修订《种子法》,颁布《种子条例》。《种子条例》主要内容包括:(1)规定除按种子法规规定进行外,任何人不得擅自出售、进口或出口任何种子。(2)国家种子管理委员会可以制定规则,建立种子等级标准,规定标准所需要的品种纯度;规定对种子作物进行检验、分等和试验的条件;规定种子发芽率、质量和疫病的最低标准;规定种子包装、标记、标签的方法;规定可以使用种子品种名称的条件;规定为执行本条例而进行的服务收费标准。(3)按照《公共服务雇佣法》的规定,任命执行本条例所需要的种子检查员和化验员。(4)种子检查员可按规定进行种子检查、抽取样品,要求被检者出示运单、提货单或其他文件的副本或摘要。(5)检查员可依法查封违法者的种子。违法者被证实违法后,除接受惩罚外,如法院判决为没收,违法者的种子均须没收归女王陛下,由种子管理委员会提出查封扣留种子处理意见。(6)任何人不得妨碍或阻挠检查员依法履行职责;任何人不得向检查员或其他官员提供不实报告。(7)违反本条例规定犯有冒犯罪的,即刻定罪的,给予5000加元以下的罚款或不超过6个月的监禁,或两罚并处;因告发而定罚,给予2000加元以下罚款或不超过1年的监禁,或两罚并处。(8)对冒犯本条例的诉讼或告发,可由地方法官或高级法院法官予以审理、审判或判决。

随便看

 

文网收录3541549条中英文词条,其功能与新华字典、现代汉语词典、牛津高阶英汉词典等各类中英文词典类似,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中英文字词句的读音、释义及用法,是语言学习和写作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Ctoth.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2021023879号 更新时间:2025/8/14 19:3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