频率说frequency theory亦称“电话说”。听觉理论之一。由W.卢瑟福(W.Rutherford)等人提出。主张基底膜的工作与电话的机制相类似。当有刺激时,整个基底膜产生振动,所有的毛细胞对每个声音都有反应,将机械振动转换为相应频率、振幅与相位的神经电位活动。声波频率决定神经冲动的频率形成音调感觉。兴奋的毛细胞数量多少决定着音响的大小,振动的不同形式决定着音色。该学说很好地解释了低频音的编码,但音频高达5 000Hz以上时,就难以解释。另外破坏耳蜗的不同部分会给音高辨别带来不同的影响,即无法解释不同频率的听力与耳蜗基底膜的不同部位有一定的对应关系。魏沃尔(E.G. Wever)提出排发(射)说(或齐射说),进一步修正和补充了频率说,假设神经纤维传导的相对不应期有长有短,据此分成排,各排可轮流地接受刺激,采取“轮班”或“接力”的方式发放神经冲动。这样就增加了单位时相内能传导神经冲动的数量,从而可能解释400~5 000Hz之间频率声波的传导。但还无法解释高频时听觉编码原理。频率说和位置说看似对立,其实是互补的、统一的。位置说适合于1 000Hz以上的高频音的编码。频率说适合于400~5 000 Hz之间出现的低、中频音的编码;1 000~5 000Hz之间的声音则由两种机制共同起作用;超过5 000Hz以上频音的编码则以位置说为其理论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