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可行性研究
根据国民经济长期规划和地区规划、行业规划的要求,对利用外资项目在技术、工程和经济上是否合理和可行进行全面分析、论证,作多方案的比较,提出评价,为编制和审批设计任务书及中外双方共同决策提供依据。可行性研究可大体分为以下阶段:(1)合同签订阶段,即签订委托可行性研究合同。(2)进行调查阶段,接受委托后进行各方面的调查,收集基础资料。(3)分析研究阶段,通过分析研究提出各种单项文件资料。(4) 初步定案阶段,将分析研究的资料汇总后,与委托项目的部门共同讨论,一起确认重大原则和落实主要条件。(5) 编写可行性研究报告阶段,根据分析研究资料和项目部门的合理意见,着手编写报告。(6) 预审阶段,向预审主持单位提出可行性报告和有关文件后,预审主持单位组织各有关方面对可行性研究报告提出预审意见。(7)复审阶段,如发现可行性研究报告有原则性错误,可行性研究的基础依据、社会环境条件有重大变化,国外贷款方或投资者对报告的重大原则和采用的数据指标不符合外方预期的利益或提供外资的宗旨,应对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修改和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