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课骨干的培养与使用
音乐课的骨干,是在本课中学习态度积极主动,学习成绩突出,思想品质优秀的少数学生。骨干的培养与使用,应贯彻因材施教的原则,强调培养。所谓培养不是指按音乐专业方向培养(事实上只有极个别学生可能从事音乐专业),而是按普通教育中业余音乐人才培养并使之在普通教育的音乐美育过程中发挥骨干作用。培养骨干的形式有课内培养与课外培养(或称第二课堂培养)。课内培养,一般为教师对骨干的水平、能力有具体而清楚的了解,在课堂讲授过程中,对所教内容理解、掌握的深度、广度上向他们提出不同要求,同时在知识、技能方面为他们留有进一步探求的适当线索。但整个教学的着眼点应是全班大多数学生。教师处理骨干与一般学生的关系,要十分慎重。既不使骨干感到在集体授课中无所受益,又不使其在发挥某种作用中产生自傲的心理。例如,在唱歌教学中,对长于声乐的骨干在演唱技巧、情感表现上可提出适度的较高要求,令其做一些示范性的演唱,便于教师指导一般学生;但同时应对他给以指导,提出不足,使之对自己保持清醒。同样,对长于器乐的骨干,教师可写好伴奏谱,令其为全班同学伴奏,在伴奏过程中教师加以指导,达到提高其演奏水平的目的。使骨干在集体中成长;集体在骨干的带动下不断提高整体水平。课外活动是培养骨干的重要渠道,也是发挥骨干作用的阵地。音乐教师要精心制订课外兴趣小组辅导计划,将课内教学和课余音乐活动有机地结合起来。组成学校音乐教育网络,不断提高全校学生文化素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