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教学中学生的主体作用
音乐课教学具有很强的实践性。因此,学生在课堂教学中积极性和自觉性的发挥是决定教学水平和成效高低的重要因素。学生的主体作用在音乐教学中主要表现为:绝大多数学生积极参与教学的全过程;随着音乐所表现的内容变化调动情感体验和审美感受;在教师的指导下能创造性地用音乐表现自己的思想感情和理解音乐;在学习新知识中较为主动地思考问题和提出问题;学生的主体作用应能在各个环节上充分体现。教师的主导作用和学生的主体作用是教与学的两个积极方面,是统一的。不能只强调某一方面而忽视另一方面。教师在发挥主导作用时,应以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和传授知识的系统性、科学性为出发点;学生主体作用的发挥应不脱离音乐教学的目的、任务及音乐艺术的基础规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