革命根据地的公营经济
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革命根据地内由政府、军队、院校等经营的农、工、商等公有经济。它是新民主主义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和领导力量。革命根据地公营经济是在共产党的领导下,建立和发展起来的。早在土地革命时期,各根据地为了自给自足的需要,创办了兵工厂、被服厂、盐井、炼铁厂等工业,尽量控制制盐、食品、粮食等供销,形成了早期公营经济的雏形。在抗日战争时期,在中共中央和毛泽东的“发展经济,保障供给”、“自己动手丰衣足食”方针指引下,掀起了蓬勃的大生产运动,根据地的公营经济有了较大的发展。1945年仅陕甘宁边区的公营工业企业的职工已发展到1万多人。到了解放战争时期,根据地的公营经济进一步发展壮大,逐步成为解放后占各种经济成分的主导地位的国营经济。革命根据地公营经济,促进了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为夺取战争的胜利,提供了物质基础。而且,革命根据地公营经济,具有社会主义性质,为社会主义国营经济的建立准备了条件,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