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竞争性考试录用公务员所采取的一种测试方法,又称“有限竞争性考试”。参加考试的人员之间没有竞争关系,没有录取名额的限制,凡报考成绩达到一定水准即可以承认的考试。实行这种考试的原因主要是:具备特殊专业知识的人员,在社会上拥有的人数不多,不易形成竞争; 因职务和责任的特殊性,难以制定职员执行职务能力标准,也就不妨制定统一、明确的考试录用标准。与竞争性考试不同,非竞争性考试不需要排出成绩顺序,而只需要判明其是否具备一定的能力,因此录用时一般是对其经历、学历等资格进行审查和直接面试,判断其是否具备任该职的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