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洲国家政治制度
非洲民族主义国家政权组织形式的总称。非洲有50个国家,15世纪后沦为殖民地、保护国、海外省、托管地。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民族解放运动发展,47个国家相继独立,政权组织形式主要有七种类型:
❶总统制。又称二元共和制。由选举产生的总统既是国家元首又是国家首脑,掌握国家行政大权和一定的立法权与司法权。议会行使立法权、财政权及监督政府权。如突尼斯、塞内加尔、喀麦隆、科特迪瓦、赞比亚等。
❷议会君主制。世袭君主为国家虚位元首,议会为最高立法机关,内阁为国家最高行政机关,对议会负责,议会有权投不信任票。如毛里求斯等。
❸二元君主制。世袭君主为国家实位元首,行使行政权,是国家的最高统治者,君主 (国王) 通过按宪法设立的机构行使权力。议会为立法机关,对君主的权力有不同程度的限制。如摩洛哥,斯威士兰等。
❹军人执政制。政权掌握在军人领袖手中,军人执政委员会或军事委员会为国家最高权力机关,掌握立法、行政、司法大权。至1988年,非洲还有一半人口处在军人政权管理之下。
❺党政合一制。执政党为国家最高权力机关,行使立法权、行政权、司法权。执政党主席即为国家总统、政府首脑。如扎伊尔、刚果、加蓬、马里、坦桑尼亚等。
❻议会总统制。亦称半总统制。总统既为国家元首,又为政府首脑,掌握行政权,议会行使立法权; 政府向议会负责,议会有权对政府投不信任票。如埃及、肯尼亚等。
❼总人民代表大会制。禁止政党活动,建立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委员会。总人民代表大会为国家最高权力机关,总人民委员会为执行机关。如利比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