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非常时期维持治安紧急办法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非常时期维持治安紧急办法 非常时期维持治安紧急办法抗日战争时期,国民政府于1940年7月14日公布实施的法律。共10条。主要内容为:抗战时期,凡违反“惩治汉奸条例”、“危害民国紧急治罪法”、“战时军律”、“惩治盗匪暂行办法”、“惩治偷漏关税暂行办法”、“非常时期农工商矿管理条例”、“中华民国刑法”等有关条文者,军警应当场逮捕或以武力制止;或实施搜索身体、住宅,检查扣押其邮件、印刷品、文书等。 ☚ 非常时期违反粮食管理治罪暂行条例 非常时期管理银行暂行办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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