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金口社会福利院
1926年冬,由胶澳商埠局及地方人士捐款创办。1946年改为青岛市立救济院,共有房屋439间,土地80余亩,荒山210亩,有职工50名,收养残老、孤儿等390人,设有办公室、会计室及施医、助产、育幼、育婴、妇女教养、残疾教养、习艺等所。经费由市政府补助、社会捐助、联合国救济总署救济和生产收入维持。1949年6月青岛解放后,由市人民政府接管,1950年1月改为青岛市生产教养院。贯彻收容教养、教育改造和分别处理相结合的方针,到1951年6月收养人员达1575名,经过说服自愿参加工作、转学、结婚、领养和资助回籍安家等处理719人;留院的856人,继续进行生产教养。1964年改为青岛市金口社会福利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