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霍成杀降人案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霍成杀降人案 霍成杀降人案金宣宗兴定三年(公元1219年),林州都统霍成出于疑心,诬杀投降之人,本当以死抵罪。元帅惟良认为不能因杀了敌人而诛自己的边将,请求朝廷宽减霍成之罪,并立定护送降民的奖赏条令,以避免今后再有滥杀降人的现象。宣宗因此赦免霍成,并命官吏制定赏格,护送降人十人以上至目的地的迁一官,不及者每名赏钱二百缗,五十人以上两官,百人以上两官杂班任使。 ☚ 刘肃辨狱案 官吏催租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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