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股自营商又称“零股交易商”、“零头交易商”,专门经营不够一个成交单位证券的经纪商。证券的交易,通常视其每股金额的大小,而决定以10股,100股或1000股等整数为其成交单位,每次成交必须为一个成交单位或其倍数。这种 “整数交易” 的做法在技术上可以便利证券的交易,提高证券交易的效率,但却将 “零数交易” 排斥于证券市场之外。为了满足小额 “零数” 投资者的投资需求,在其委托经纪人买卖的证券不足一个成交单位时,就由经纪人委托零数自营商处理,提供买卖服务。零数自营商并不直接为顾客买卖有价证券,他们只接受经纪人的委托,以佣金经纪商为交易对象,亦即在佣金经纪商接到客户不足一个成交单位的委托时,即向零数自营商进行交易。零数自营商一方面买进一个整数单位股票,再分开卖出;或是零数买进后,合成一个整数单位后卖出。零数股票的买进卖出,因要负担整数分散或是未凑足一个整数单位以前的价格涨跌风险,故其进出价格要较市场价格稍低或略高,以作为报酬和风险的补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