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售物价统计
零售商品价格变动情况的统计。零售商品主要是消费品和农业生产资料,零售物价统计主要是调查、编制消费品和农业生产资料价格的总指数和分类指数。
中国零售物价统计由国家统计局承担。价格调查采用抽样方法确定调查点,对调查点派专职调查员深入商店和农贸市场,按照规定对有关商品价格采价,然后逐级上报汇总。国家统计局编制、公布全国零售物价指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编制、公布本地区零售物价指数。
中国的商品价格有多种,除国营商业部门的各种价格外,还有集市贸易价格,以及各种社会商业价格。因此,除计算国营商业零售物价指数外,还要计算包括国营商业和集市贸易价格的零售物价总指数和职工生活费用价格总指数。
全社会零售物价总指数 国营商业零售牌价和议价以及集市贸易价格的综合平均水平与基期水平对比的相对数。它反映包括国家计划价格和非计划价格在内的市场零售物价总水平的变动情况。其中国营商业零售牌价,城市包括消费品,农村包括消费品和农业生产资料。集市贸易价格中只汇总消费品。全社会零售物价指数是根据实际调查的全社会综合平均价格,采用加权算术平均公式计算的。每年根据城市住户调查资料调整一次权数。1988年有146个市、80个县城作为国家调查点。全社会综合平均价格是指同一种商品在同一时期内的零售牌价、议价和市价各按其零售量加权计算的综合平均单价。
职工生活费用价格总指数 反映职工生活费用价格变动情况的相对数,根据城市零售物价指数与服务价格指数汇编而成。1988年,计算这一指数所选商品和服务项目为360种。职工生活费价格指数与零售物价指数的区别:
❶零售物价指数的观察对象是城乡居民购买的全部商品价格,而职工生活费用价格总指数的观察对象只限城市职工及其家庭所购买的消费品价格。
❷零售物价指数只包括商品部分,而职工生活费用价格总指数则要包括商品支出和服务支出两个部分。编制职工生活费用价格总指数的目的,在于观察消费品价格和服务价格变动对职工生活费用支出的影响。
服务项目价格指数 反映服务项目价格水平变动情况的相对数,分房租水电和生活服务两大类,其中房租水电项下分“房”和“水电”两小类;生活服务项下分理发洗澡、照相、影剧、缝纫、洗染、修补、交通等7个小类,共包括具体服务项目30多个。
农副产品收购价格总指数 反映国家收购农副产品的牌价、议价和超购加价综合变动情况的相对数。采用加权算数平均方式(即按报告期实际收购金额加权综合法)计算。1988年计算这一指数所选的商品有11个大类25个小类,包括250多种农副土特产品。
集市贸易零售价格指数 反映城乡集市贸易商品价格变动程度的相对数。分别编制城市农副产品市场价格指数和农村集市贸易价格指数。农村集市贸易价格指数包括消费品和农业生产资料两大类,其中消费品包括粮食、油脂油料、棉烟麻、肉禽蛋、水产品、干菜、鲜菜、干鲜果、日用杂品、柴草等10小类;农业生产资料包括饲料、小农具、幼禽家畜、大牲畜、竹木材等5个小类。城市农副产品市场价格指数只计算消费品价格指数。
中国物价统计分别编制总指数、类指数和单项商品价格指数。总指数是反映全部物价总水平变动程度的指数;类指数是反映某一类全部商品价格水平变动程度的指数;单项商品价格指数是反映某一种商品的价格水平变动程度的指数。单项商品价格指数等于某商品计算期的平均价格除以某商品基期的平均价格;类指数是在单项商品价格指数的基础上加权综合的,它是单项商品价格指数的加权平均数;总指数是在类指数的基础上加权综合的,其权数根据各类商品购销总值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