亦稱“集賢書院”。唐代書院。爲最早書院之一。開元十三年(公元725年)改麗正修書院爲集賢殿書院。置侍讀侍講,始有答疑輔導。《唐六典》:“集賢殿書院有學士、直學士、侍講學士、修撰官、校理官、知書官等。集賢院學士,掌刊輯古今之經籍,以辨明邦國之大典,而備顧問應對,凡天下圖書之遺逸,賢才之隱滯,則承旨而徵求焉。其有籌策之可能施於時,著述時可行於代者,較其才藝考其學術而申表之。凡承旨撰集文章,校理經籍,月終則課於內,歲終則考最於外。”《新唐書·百官志二》:“[開元]十三年,改麗正修書院爲集賢殿書院。五品以上爲學士,六品以下爲直學士……玄宗嘗選耆儒,日一人侍讀,以質史籍疑義,至是置集賢院侍講學士,侍讀直學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