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分保
是集中一国之内或一个地区之内各保险公司的承保力量,为达到一个共同目的用集体力量联合组织的分保形式。其特点是,参加这个组织的保险公司既是保险人,又是再保险人,它将自己的业务通过集团组织分给其他会员公司接受,同时又通过集团接受来自其他会员公司的业务。这是一种很好的利用集体力量,相互支持,互通有无,对外节约保费支出的组织形式。它既有利于危险的分散,又利于加强合作,发展民族保险事业。因此,这种集团分保在国际市场上运用较为普遍。但分保集团因涉及面广,必须要有一个强有力的管理者进行管理,才能发挥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