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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词 陕甘宁边区民刑事件调解条例
类别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释义

陕甘宁边区民刑事件调解条例

抗日根据地的调解法规之一。1943年6月11日陕甘宁边区政府公布施行,共12条。主要内容是:(1)民事纠纷均得厉行调解,刑事除法律规定的二十三种犯罪外,其他犯罪也可调解。(2)调解以赔礼道歉、书面认错、赔偿损失等方式为之,但以不违背善良风俗为限。(3)倡导民间自行调解,自行调解不成立时,得申请政府调解。(4)调解成立后,应制作和解书,交双方当事人收执为据。如其事件系属司法机关有案者,应另写和解书送司法机关,请求销案。如系不得和解之案,应即驳回,如系许以调解之案,即将原案准以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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