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定性背书背书人在转让票据时除签名外,同时对受款人加以限制,例如注明“请付给× × ×,不准转让”,还有的批注“免于追索” 等。在限制背书后,这张票据便不能继续转让。参见 “背书”。 限定性背书 限定性背书restrictive endorsement转让票据的权利而又加以一定限制的背书。如禁转背书,背书人指定被背书人收取票款,并作禁止背书转让的记载。作出禁转背书的背书人只对其直接被背书人负责,对直接被背书人以后转让的被背书人不承担被追索的责任。 ☚ 非转让背书 特别背书 ☛ 限定性背书 限定性背书RestrictiveEndorsement亦称“限制背书”。背书的方式之一。票据的背书人在票据上书写限制性文句。经背书人写明限制性文句背书的票据,只限于背书人所指定的转让人而不得再次转让。如:“仅付给伦敦巴克莱银行,不得转让”(Pay Barclays BankLtd.,London not Transferable)。 ☚ 限制背书 有限度背书 ☛ 限定性背书 限定性背书Restrictive Endorsement只能由指定的被背书人收取票款不得再作转让或流通。根据《英国票据法》,限定性背书的被背书人无权转让票据权利。而《日内瓦统一法》则承认不得转让(Not negotiable)背书,而不得转让背书的汇票仍然可由被背书人转让,但作不得转让背书的背书人只对直接后手负责,对其它后手概无责任。 ☚ 出票 承兑 ☛ 000034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