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公博叛国投敌案
陈公博原系中国国民党员,广东南海人。抗日战争期间,和汪精卫叛国投敌,组织南京伪政权,担任伪立法院院长,参与签订了“中日基本关系条约”和“中日满共同宣言”等卖国文件。汪精卫死后,陈担任伪国民政府代理主席兼任伪行政院院长。1945年日本投降后,陈逃往日本,10月被拘回国,关押在南京。1946年4月5日,江苏高等法院刑事第一庭公开审理陈公博叛国投敌案,列出十大罪状,宣判死刑,夺公权终身,并没收全部财产。其妻向最高法院提出 “申请复判状”,被驳回。6月3日,陈公博被枪决于苏州狮子口监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