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伯礼暴掠迁延案
此案发生于陈宣帝太建九年至十一年(公元577—579年)。武陵王陈伯礼是陈文帝的儿子,陈宣帝之侄,太建初年,出为吴兴太守,到任后恣行暴掠,驱赶搜捕百姓,逼夺财货,前后搜刮到的财物堆积如山,被百姓视为大患。但直到太建九年,才为主管部门弹奏。陈宣帝于太建十一年春,才派人代伯礼为吴兴太守,征召伯礼回京,他竟迟迟不离开吴兴。到了这年十月,御史中丞徐君敷弹奏道:“伯礼稽缓归程,迟回不去。既不顺从谨慎,又确违命怠惰。臣等参议,据现有过失应免伯礼所居官,以王爵还私第。”宣帝下诏同意,未深治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