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喜金军职名。又译阿里熹,女真语有“副从”、“围猎”之意。女真人出猎,年壮者为正兵,矮小者为副从。副从,多由正军子弟充任。每一正军可随带副从一、二人,专事杂役,故又称为“阿里喜随色人”,或称“贴军”。有时代替正军顶盔披甲,称为“擐甲阿里喜”。因战功,亦与正军同受赏赐或晋升官职。 阿里喜 阿里喜金国军队中低等士兵名。为士卒的随从。《金史·兵志》: “谋克之副曰蒲里衍,士卒之副从曰阿里喜。” ☚ 阿奇木 阿札割只 ☛ 阿里喜女真语音译,《金史·国语解》谓“围猎”之意。演变为军士名。凡从事佃渔射猎之民被征入伍为兵者,称阿里喜,意为“士兵之副从”。级别低于正军(甲军)。多由正军子弟充当。每正军1人可携带副从1至2人。也随正军一起征讨或驻防,任杂役,亦称“阿里喜随色人”或“贴军”,可能是围猎以供军需,类似后勤兵。代正军披甲时称“擐甲阿里喜”。月给钱、米、绢、绵等例物。待遇上低于正军。如驻防河南、陕西、山东的士兵年老退役时,正军赏银15两、绢11疋。阿里喜则赏银8两、绢5疋。 阿里喜金代猛安谋克军中士卒的副从,供甲军——正式士卒的驱使。金制,屯田军户丁壮皆为兵,父兄充甲军,子弟充阿里喜。世宗大定三年(1163),恐被签发的军户误农种,遂令每户可免一丁,以驱丁充阿里喜,如本户无驱丁,则由本猛安谋克内有驱丁的富户签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