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阿玉什通奸案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阿玉什通奸案 阿玉什通奸案此案发生在嘉庆七年(公元1802年)。案情如下:阿玉什系京口副都统,与家人王添幅之妻乔氏通奸,被王添幅撞见,一时气忿,将乔氏扎死。福昌等人对此案进行了审理,将阿玉什发新疆效力。按照大清律例,“平人奸所获奸,将奸妇杀死,奸夫应抉绞监候”,因而嘉庆帝认为对阿玉什的处理失之轻纵。但“姑念阿玉什之父伊陛阿前在伊犁军营阵亡,伊母孀居守节,情殊可悯。阿玉什著即照福昌等所拟,发往新疆效力赎罪,此系格外施恩,嗣后如有大员不顾廉耻,与仆妇通奸酿命者,竟当照平人一例定拟。” ☚ 史八杀人案 阎十三仔殴伤族叔祖致死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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