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拉伯联合酋长国联邦最高委员会
阿拉伯联合酋长国最高权力机构。1971年正式成立,由7个酋长国的酋长组成。其职责是: 对联邦权限范围内一切事务制定总政策,考虑与联邦有关的一切事务,以实现联邦的目的和成员国的共同利益; 批准联邦各项法律,包括年度总预算和决算; 批准应由其批准和同意的法令;批准条约与国际协议; 任免联邦部长会议主席、最高法院院长和法官; 对联邦事务拥有广泛的最高监督权; 制定若干内部规章、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任何其他事项。最高委员会设立秘书处协助其履行职责。最高委员会每年至少举行两次会议。会议秘密举行。关于实质问题的决议,必须经过5名成员的多数通过才能有效,但多数成员中必须包括阿布扎比和迪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