间接费取费标准即建筑安装工程间接费定额,指间接费的费率及其计取方法。 间接费定额一般由主编预算定额的部门和地区负责制订和管理。但也有例外,如现行的15种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的间接费定额,除通信设备安装、通信线路、输送电线路、长距离输送管道由各主编部制订管理外,其他均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负责制订管理。 间接费的计取方法:建筑工程一般以直接费为计算基础,但人工独立土石方工程以及包定额用工工程则以人工费为计算基础。个别地区的建筑工程也有按人工费或以人工费加机械费为计算基础的。安装工程间接费均以定额的人工费为计算基础。 间接费定额的费率,由施工管理费费率和其他间接费费率组成。施工管理费费率由编制间接费定额的部门(或地区)按不同工程及施工企业等级适当区分、分别确定不同的费率。其费率的确定是经过调查按以下算式计算的: 一、以直接费为计算基础的    二、以人工费为计算基础的   三以人工费和机械费为计算基础的  
其他间接费费率也是经过测算制订的。在计取间接费时,可将施工管理费与其他间接费合并计算,但应注明其中施工管理费的费率及其金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