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流域地貌分区
长江流域处于中国中部,横贯东西,地跨中国地貌的三大阶梯,面积180万平方公里,高度从江源的约6000米降至吴淞口海平面。流域内面积广大,地貌类型复杂,地面高差悬殊,包括极高山、高山、中山、低山、高原、丘陵、盆地与平原等各种形态。按形态成因类型与逐级区划原则,流域内地貌可划分为西部高原高山区(第一大地貌阶梯)、中部中山低山区(第二大地貌阶梯)与东部丘陵平原区(第三大地貌阶梯)3个一级地貌区。广元—雅安—东川—线以西的高原高山区,又可再划分为江源高原浅丘区与金沙江高山峡谷区2个二级地貌区,前者高原面海拔4500—5000米,后者山顶一般3000—4500米,少数达5000米以上的极高山区,被冰川所覆盖。襄樊—宜昌—凯里以西的中部中山低山区,可再划分为北侧的秦巴山地区、南侧的鄂黔山地区与处于此二者之间的四川盆地3个二级地貌区。前二者高程均在2000米左右,后者在1000米以下。东部丘陵平原区,可再划分为北侧的淮阳低山丘陵区、南侧的江南低山丘陵区与二者之间的长江中下游平原区3个二级地貌区。前二者高度在500—1000米,少数山峰1000米以上,后者平原区高程在150米以下。还可依次划分出若干三级地貌区和四级地貌区,如江汉平原区、洞庭湖平原区、鄱阳湖平原区、巢湖平原区、长江三角洲平原区、汉中盆地区、南阳盆地区、长江三峡高山峡谷区,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