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中上游防护林建设
长江两岸由于历史上不合理的耕作方式,自然植被受破坏,生态环境恶化,水土流失面积56万平方公里,年土壤侵蚀量达22.4亿吨。国家批准的“长江中上游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1989年开始执行,沿江11个省200多个县市按工程规划全面施工。1989—1994年投入资金6亿多元,累计造林8200万亩,其中千亩以上连片林3000多处,万亩以上的160多处。有22个县营造面积在100万亩以上。合格率达97%。林区森林覆盖率提高了9个百分点。上游6省1市15.6万平方公里范围内的2200多条小流域分期分批综合治理,一期工程169条小流域治理于1993年底治理完成,至1995年二期工程已完成70%,初步形成金沙江下游及贵州毕节地区的兰桉、蔗糖、香蕉、苹果基地,嘉陵江中下游和三峡库区的柑桔、蚕桑、茶叶、龙须草基地,陕南的花椒、苹果、杜仲基地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