锁宿科举和选举官员考试过程中,为防止考官舞弊而实行的一项措施。宋始行之。淳化三年(992)省试,翰林学士承旨苏易简等权知贡举,令住尚书省,不得回私宅,以避免亲友请托,称“锁宿”。大中祥符四年(1011)规定,省试、解试考官均差官员伴入贡院锁宿。此后,各级重要考试,如试补太学生和四门学生、复考举人试卷,学官和试官皆须赴指定处所锁宿。元、明、清均沿之。清代之会试,考官于考前三日,即三月初六任命锁宿。是日早,乾清门侍卫领旨至午门交大学士拆封,同稽察御史宣旨唱名。凡开列有名的内、外帘官,各备朝服、行李前往听宣,被任命者不得逗留或回私宅,即日入贡院,家中书信亦不得投入。 锁宿科举考试和官员铨试中防弊措施之一。宋淳化三年(公元992年)省试,翰林学士承旨苏易简知贡举,不回私宅锁宿尚书省,避免请托。大中祥符四年(公元1011年)规定,凡省试、解试考官均差官员陪伴,入贡院锁宿。此后凡属各种重要考试,试官均须赴指定地点锁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