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道德基本准则在金融职业道德规范体系中居于主导地位的最基本、最重要的道德要求,是金融业必须恪守的职业道德行为准则。亦是金融道德与其他行业道德相区别的显著特征。现代金融业是指以银行为中心的各种形式的信用活动,以及在银行信用基础上形成的进行货币流通活动的组织系统。严守信用是金融道德的基本原则,它贯穿在金融职业道德产生和发展的整个历史过程中,成为金融业取信于民的基础,为不同时期、不同国家的金融业从业者所普遍奉行。我国早期的钱庄和票号,是现代金融业的雏型,其经营方法“夙以信用为重”,“如有人发生倒欠帐款,即为群众不齿,无法再在社会立足,是故人人以信用为第二生命,不敢轻于毁坠” (《银行周报汇编》第31卷上)。我国革命战争时期革命根据地的金融业,也严格奉行信用第一的原则,革命政权要求“百分之百地提高和巩固国家银行票市在群众中的信用”(《闽浙赣省苏维埃银行》)。社会主义时期的金融业,更严格恪守信用原则。作为社会主义金融道德的信用原则,则充分体现着社会主义国家和全体人民的根本利益与要求;同时,也是金融业维护其职业信誉,发挥金融业的基本职能并获得经济利润的根本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