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控股公司jīn rónɡ kònɡ ɡǔ ɡōnɡ sīфин ния金融控股公司Financial Holding Company按照巴塞尔委员会、国际证监会组织和国际保险监督官协会的定义,指“在同一控制权下,完全或主要在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中至少两个不同的金融行业提供服务的金融集团”。金融控股公司通过整合不同金融行业的资产、信息、客户甚至品牌信誉等各种资源,可以较好地发挥规模和范围经济以及协同效应优势,提高整体竞争力。按组织结构不同可分为全能型和相对独立型。前者在单个法人公司内部提供银行、证券、保险等全面金融服务,后者则以集团形式控股一个或几个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从而实现跨金融行业经营甚至产融资本结合。中国金融监管部门对金融控股公司的定义还没有明确规定,一般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理解: ❶金融控股公司是一种纯粹控股公司,不直接从事任何经营活动; ❷金融控股公司控股银行、证券、保险、信托机构中的两类以上子公司,子公司之间实行严格的分业管理; ❸金融性资产占整个金融控股公司的绝对主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