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属借款
国民政府以向美国出售钨砂、纯锑、华锡为条件而取得的一笔贷款。1941年1月31日国民政府资源委员会与美国金属准备公司签订了一项在7年内由中国向美国出售价值约为6 000万美元的钨砂、纯锑、华锡的合同。同年2月4日中国政府代表宋子文、中央银行代表李干、资源委员会代表吴志翔与华盛顿进出口银行代表皮尔逊签署了金属借款合约,规定美方于1941年12月31日内向中方贷款5000万美元,其中一半用于资助华锡及其他军用原料输美,其余用于购买美国农工产品输华。7年内还清本息,利息周年4厘。由中国政府作无条件担保。后于1941年12月和1942年12月两次修约,将借款期限展至1943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