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钱轻银论
明穆宗隆庆年间(1567—1572)山西巡抚靳学颜主张铜钱流通,反对用银的观点。靳学颜突出强调铜钱在流通中的地位,他说:“臣闻钱者泉也,如水之行地中,不得一日废者。一日废,则有枯槁之虞。” 《明经世文编》 卷二九九,《讲求财用疏》) 他认为货币的作用就在于流通,因此银和钱同样都能发挥作用:“夫银者,寒之不可衣,饥之不可食。又非衣食所自出也,不过贸迁以通衣食之用耳。而铜钱亦贸迁以通用,与银异质而同神者,犹云南不用钱而用海巴,三者不同而致用则一焉。今独奈何用银而废钱?” (同上) 其实,即使从流通手段考察,银和钱的作用也有区别,大宗贸易用银比用钱要方便,何况货币不只是流通手段。他指出用银有利于豪右,“银独行则豪右之藏益深,而银益贵,银贵则货益贱而折色之办益难,而豪右者又乘其贱而收之,时其贵而粜之。银之积在豪右者愈厚,而银之行于天下者愈少。再逾数年,臣不知其又何如也。” (同上) 而用钱则不利于“奸豪”:“一曰盗不便,一曰官为奸弊不便,一曰商贾持挟不便,一曰豪家盖藏不便。” (同上)靳学颜认为白银流通的自发力量,影响了封建统治者权利的旁落,只有用钱才能使人主掌握货币权力,“夫用钱则民生日裕,铸钱则国用益饶,此裁成辅相之业,惟人主得之”,“故又曰钱者权也; 人主操富贵之权,以役使奔走乎天下,奈何废而不举?” (同上) 针对“民不愿行”等困难,提出行钱应“自贵近始”,特别要“自朝廷始” (同上)。主张除田赋仍用银外,国家的其他收入则以钱为主,支出也扩大用钱范围。靳学颜的重钱轻银论不符合时代的要求,就其不彻底的用钱主张而言,也不可能完全付诸实施。白银自元以后作为法偿货币的范围和作用日益重要,明中叶以后,白银实际已成为重要的法偿货币,不仅民间以银为主币,政府也肯定它的法偿能力。白银与铜钱两种金属货币并行流通的既相扶又相妨的矛盾状况,引起思想家们的争论,一些被认为是较开明的思想家如黄宗羲、顾炎武、王夫之等,也受传统的以钱为宝的观念的束缚,着眼于废银。从货币思想史的角度说,它体现了一种保守的自然经济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