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责任
犯罪主体实施刑事法律禁止的行为所必须承担的法律后果。 刑事责任同刑罚有密切的联系。负有刑事责任的人往往伴随著刑事处罚。但是二者不能混同。 刑事责任是犯罪人在社会和国家面前承担的责任,是刑罚的前提;责任的大小决定刑罚的轻重,因而刑罚只是刑事责任的结果,是法院以国家的名义对犯罪人进行惩罚与改造,预防犯罪人重新犯罪并儆戒其他人的制裁措施。 负有刑事责任的人在某些场合(例如具备法定可以免除处罚的情节)不一定受到刑罚处罚,而受到刑罚处罚的人,没有不负刑事责任的。通常认为,行为符合法律规定的犯罪构成的,就应负刑事责任。有些行为表面上看似乎具备犯罪构成要件,但是缺乏社会危害性或违法性,法律明文规定不负刑事责任。这些行为包括:(1)无责任能力人的行为。 (2)排除社会危害性或违法性的行为。 在确定刑事责任的大小和介乎是否承担刑事责任两可之间的行为,行为人的主观恶性是刑事责任的重要因素。 犯罪的社会危害性较大,但行为人主观恶性较小,刑事责任可能小些,就可以在法定刑幅度内处以相对轻的刑罚,反之,犯罪的社会危害性较小,但行为人的主观恶性较大,刑事责任也可能较大,就可以在法定刑幅度内处以相对重的刑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