醴泉县自卫团起义liquɑnxiɑn ziweituɑn qiyi
1948年,中共醴泉县工作委员会与县自卫团副团长王敬安及其下属王振德、苟俊山等建立了统战关系。1949年5月18日午后,人民解放军已进至醴泉县城郊,王敬安即令各中队到县城东城门楼集中。这时解放军已炸开了北城门,攻入城内。王敬安便打开东城门,迎接解放军入城,并集合全体人员将全部武器缴给解放军,宣布起义。驻守在县城南门的一中队队长苟俊山在解放军入城时便将一中队带至城南花花寨,等待来人接收。5月20日,苟俊山派人进县城和醴泉县人民政府县长康子安联系。在康子安的安排下,苟俊山带领全中队六七十人回到县城。5月25日,醴泉县自卫团第三中队70余人由共产党员杨生荣率领,随国民党邠县专署西撤至长武亭口时宣布起义。5月27日,邠县人民政府县长张效良派人将起义人员送回醴泉县城。国民党醴泉县自卫团起义后,人员大部分被编入醴泉县大队,少部分遣散回家。